为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百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9月1日,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重点违法行为夜查风暴。大队通过科学分析研判、精准谋划布控,将执法力量重点投向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以及深夜凌晨等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和路段,实施高强度、全方位的查缉管控。
当晚9时23分,平陆大队民警在辖区条山大街开展例行检查。此时,一辆车牌号为晋FH****的小型汽车进入民警视线。当民警对该车驾驶人申某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神情紧张、举止局促,且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民警当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当晚申某某与朋友相约聚餐。席间,众人开怀畅饮。散席后,申某某见朋友已醉得不省人事,而自己感觉还算清醒,便自认为“仗义”地主动提出驾车送朋友回家。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仗义”之举竟让自己栽了跟头,途中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面对这一结果,申某某懊悔不已,直叹自己不该心存侥幸。
随后,民警对申某某进行了严肃且深入的普法教育,详细阐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申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供稿:韩淑珍)